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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浩宇
入職時間:2023年1月至今
陳浩宇先生,蘭州大學企業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曾擔任深圳航空有限公司營銷部市場分析員、鵬元資信評估有限公司債券評級部分析師、生命保險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信用評估部研究員、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投資經理。2023年1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擔任平安雙盈添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23-08-09至今)、平安鼎弘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LOF)(2023-09-22至今)、平安可轉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23-09-22至今)、平安增利六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24-01-29至今)基金經理。
基金全稱 | 平安瑞利6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C類) | ||
基金簡稱 | 平安瑞利6個月持有混合 C | 單位面值 | 1元 |
基金代碼 | 022551 | 存續期限 | 不定期 |
基金類型 | 混合型 | 基金風險等級 | 中風險 |
運作方式 | 開放式 | 基金管理人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時間 | 基金托管人 |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業績比較基準 | 中債綜合全價指數收益率*85%+滬深300指數收益率*10%+恒生指數收益率(經匯率調整)*5% | ||
投資范圍 |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股票、存托憑證)、港股通標的股票、債券(包括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次級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政府支持債券、地方政府債券、可交換債券、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及其他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同業存單、銀行存款(包括協議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信用衍生品、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中國證監會依法核準或注冊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僅包括全市場的股票型ETF、基金管理人旗下的股票型基金及計入權益類資產的混合型基金)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對股票、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及可交換債券、股票型基金、計入權益類資產的混合型基金的投資比例為基金資產的10%-30%,其中投資于股票、股票型基金、計入權益類資產的混合型基金的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的20%,投資于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及可交換債券的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的20%,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比例不超過股票資產的50%;本基金對經中國證監會依法核準或注冊的公開募集的基金投資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股指期貨合約和股票期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其中,計入上述權益類資產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兩個條件之一: 1、基金合同約定股票(含存托憑證)資產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60%的混合型基金; 2、根據基金披露的定期報告,最近四個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含存托憑證)資產占基金資產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如未來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對投資比例要求有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做出相應調整。 | ||
風險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高于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若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需承擔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 |